住院病案借阅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10
一、本院病案室的住院病案只供在岗工作的本院和聘外院及退休反聘的医务人员借阅,其他人员一律不借阅。
二、借阅病案只限在病案室内查阅,不得借出室外。
三、借阅时需本人在借阅登记本和病案追踪卡上签字。
四、供阅数量一次限借 15 份,时间一周。一周内未使用完 ( 指在本室内查阅 ) ,可办理续借手续。
五、借阅 1-3 份病案请提前一天与病案室联系。借阅 3 份以上病案,请提前三天与病案室联系,便于准备病案。科研、教学等需用较大数量病案时,需由本科主任签字批准,并事先与病案室联系商定时间,只限在本室内查阅。
六、出院病案,在未完成装订、编目、登记、填卡、输入计算机、检查病案质量和院内感染情况工作之前,一律不予外借。
七、患者再次住院需用前次住院病案,由主 管 医师到病案室来借阅,签字登记,借阅期限为 7 天,过期不还者, 1 天按 1 元计算罚款。使用期间,由主 管 医师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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