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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09

医院药事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事管理小组重要任务是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医院的药事工作进行管理,并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以保证病人用药的安全、有效和经济。

二、组织机构

药事管理小组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主任及药剂科主任(任副组长)和各有关医疗科室主任或有经验的医、药、护理人员(任成员)组成。药事管理小组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三、药事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据此组织制订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同时负责监督实施。经常检查《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反事件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2、根据《湖北省直属单位公费医疗用药目录》《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otc药品》等相关目录,结合各科用药申请,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及时研究、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审定药品年度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分析本院近期药品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本院药事管理方面其他工作,指导管理用药。

3、审定本院用药计划,即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查药品采购渠道,监督药品供应质量,决定特殊紧缺药品的分配使用方案。积极开展中西药物制剂的开发。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引进规则,根据临床需要要求供方提供有效证照、药品价格单、GMP认证证书等,并填写登记表,经药事管理工作组评审同意后方能引进。

5、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对本院所用药物尤其是新引进品种进行临床疗效与安全性评价,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制度,参与病例讨论、检查病历、分析处方等工作。临床医师定期深入临床,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评价药品疗效,淘汰疗效不明确的药品,并及时上报。

7、定期组织检查各科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各科室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8、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9、监督销毁过期失效、变质、淘汰药品和超过保存期的处方。

10、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四、药事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1、药事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小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小组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会议,也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会议时间,主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医院药事管理的要求.讨论和研究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有完整的会议记录,为加强信息交流构通,可建立“会议纪要”形式。年初集中讨论年度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布置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审核本年度用药计划,年终结束前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分析和讨论一年来所发生的重大用药问题,提高进一步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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