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校外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12月18日、19日对各校区学生(享受学校医疗待遇)进行校外门诊医疗费审核报销。现将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及地点:
1、余区学生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上午8:40--11:40
地 点:校医院余区分院三楼
2、马区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下午14:00—16:40
升升公寓、南湖校区学生
马区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下午14:00—16:40
东院、西院、鉴湖校区学生
地 点:马区西院医院四楼会议室
二、注意事项 :
1、转校外医院门诊者须携带校内病历、校内转诊单及由校医院相应科室主任签字的公立医院正规发票,并带上校外病历(开药和治疗项目附门诊明细清单),急诊凭急诊病历和盖有急诊章的发票找校医院相应科室主任签字后办理报销手续。
2、转校外住院的学生先进行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再到校医院财务室办理学生平安保险赔付(每周三可办理)。
3、请各学院学工办、研究生办通知学生。
4、由于学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2018年底财务将进行执行新制度的准备工作,因此本次报销费用到账时间将会延迟,具体到账时间以财务工作安排为准,请各位同学谅解。
学 生 工 作 部
研 究 生 院
校 医 院
校医疗费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

